收費基準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及露營地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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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分署嘉明湖國家步道向陽、嘉明湖山屋及營地,係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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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陽及嘉明湖山屋收費基準:
假日:每床位收費新台幣600元整。
(星期五、六及連續假日前一日至收假前一日) 平日:每床位收費新台幣400元整。 (非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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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嘉明湖山屋營地收費基準:
假日:每營地收費新台幣600元整。
(星期五、六及連續假日前一日至收假前一日) 平日:每營地收費新台幣5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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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消申請、減少床位之退款規定:
取消預定床位,應由申請人自行以申請帳號進入申請網站(網址http://jmlnt.forest.gov.tw)進行取消行程或減少床位,並以住宿期間第一天作為起算日計算退費金額。說明如下:
◎起算日計算標準--
單日住宿者,以住宿日為起算日;
多日住宿者,以第一天住宿日為起算日
(一)取消申請之退費:
1.起算日前5日之前送單取消成功者,全額退還已付金額。 2.起算日前3日至4日之期間取消成功者,退還已付金額50%。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床位取消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 (二) 減少床位 / 營位 之退費:
1.起算日前5日之前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退款金額 營地:營位金額 ×減少營位數量 (費用以營位數量計算,所以不退單人) 2.起算日前4日內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50%=退款金額、 營地:營位金額 ×減少營位數量 (費用以營位數量計算,所以不退單人)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減少床位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三)如於預定住宿期間, (四)如於預定住宿期間,有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海上颱風警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