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基準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及露營地收費標準
一、本分署嘉明湖國家步道向陽、嘉明湖山屋及營地,係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收費。 |
二、向陽及嘉明湖山屋收費基準: 假日:每床位收費新台幣600元整。 (星期五、六及連續假日前一日至收假前一日) 平日:每床位收費新台幣400元整。 (非假日) |
三、向陽遊樂區營地及嘉明湖山屋營地收費基準: 假日:每營地收費新台幣600元整。 (星期五、六及連續假日前一日至收假前一日) 平日:每營地收費新台幣500元整。 |
四、取消申請、減少床位之退款規定: 取消預定床位,應由申請人自行以申請帳號進入申請網站(網址http://jmlnt.forest.gov.tw)進行取消行程或減少床位,並以住宿期間第一天作為起算日計算退費金額。說明如下: ◎起算日計算標準-- 單日住宿者,以住宿日為起算日; 多日住宿者,以第一天住宿日為起算日。 ◎退款操作-- 請先登入會員-->山屋營地查詢 (山屋及營地申請紀錄查詢)-->找到您要退款申請單並點選申請退款--> 選擇 " 部分退款 " or " 整筆退款 " -->部分退款要選擇退款人數 // 整筆退款即是全退取消 -->確認後送出填寫退款帳號 (信用卡則不需要 )-->送出 (款項不是馬上退,費用約3-4週退至您的帳戶 ) |
(一)取消申請之退費: 1.起算日前8日之前送單取消成功者,全額退還已付金額。 2.起算日前4日至7日之期間取消成功者,退還已付金額50%。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床位取消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 (二)減少床位之退費: 1.起算日前8日之前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退款金額 營地:不退費用 (費用以營位數量計算,所以不退單人) 2.起算日前4日至7日內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50%=退款金額 營地:不退費用 (費用以營位數量計算,所以不退單人)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減少床位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床位抽中後,為符合公平原則,人員因故不能成行,除領隊(嚮導)外禁止更換人員。 隊員因故不能成行,僅能按照退款流程申請部分退款。 (部分退款最多以2人為限,超過2人請取消申請單並重新申請) 。 匯款方式若為 " 信用卡刷卡 " 是不需要填寫匯款帳號 匯款方式若為 " 匯 款 " 不管是 ATM 、網銀 、臨櫃匯款 " 需要填寫匯款資訊 " |
(三)如於預定住宿期間,有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報告如台東縣地區豪雨特報、颱風警報、地震、道路不通等不可抗拒因素,公告步道封閉禁止通行或本分署主動退離時,本分署主動退還全額費用,但不得申請延期或另安排住宿日。 (四)如於預定住宿期間,有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海上颱風警報,且警戒區域為東部、東南部及南部範圍及向陽地區雨量達豪雨等級(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可申請退還全隊已付全額費用(本分署會主動告知民眾辦理退款),但不接受人數減少之退費申請及延期或另安排住宿日。 |
五、取得床位/營地之隊伍,應依收費基準將費用匯入指定帳戶,進入步道時應出示山屋住宿床位/營地核准證及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並接受本分署人員與向陽派出所身分核對。 |
六、本分署保留各項規定之修正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