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處嘉明湖國家步道向陽、嘉明湖山屋及營地,係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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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陽及嘉明湖山屋收費基準:
假日:每床位收費新台幣600元整。
(星期五、六及連續假日前一日至收假前一日) 平日:每床位收費新台幣400元整。 (非假日) |
三、向陽營地及嘉明湖山屋營地收費基準:
假日:每營地收費新台幣600元整。
(星期五、六及連續假日前一日至收假前一日) 平日:每營地收費新台幣500元整。 |
四、取消申請、減少床位之退款規定:
取消預定床位,應由申請人自行以申請帳號進入申請網站(網址http://jmlnt.forest.gov.tw)進行取消行程或減少床位,並以住宿期間第一天作為起算日計算退費金額。說明如下:
◎起算日計算標準--
單日住宿者,以住宿日為起算日;
多日住宿者,以第一天住宿日為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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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申請之退費:
1.起算日前8日之前送單取消成功者,全額退還已付金額。
2.起算日前4日至7日之期間取消成功者,退還已付金額50%。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床位取消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 (二)減少床位之退費:
1.起算日前8日之前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退款金額
營地:不退費用 (費用以營位數量計算,所以不退單人)
2.起算日前4日至7日內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50%=退款金額
營地:不退費用 (費用以營位數量計算,所以不退單人)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減少床位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床位抽中後,為符合公平原則,人員因故不能成行,除領隊(嚮導)外禁止更換人員。 隊員因故不能成行,僅能按照退款流程 申請部分退款 (床位最多以2人為限,若隊伍人數為2人需將申請單取消並重新申請) 。 |
(三)如於預定住宿期間,有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報告如台東縣海端鄉地區豪雨特報、颱風警報、地震、道路不通等不可抗拒因素,公告步道封閉禁止通行或本處主動退離時,本處主動退還全額費用,但不得申請延期或另安排住宿日。
(四)如於預定住宿期間,有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海上颱風警報,且警戒區域為東部、東南部及南部範圍,其發布前2日至解除期間,可自行申請退還全隊已付全額費用,但不接受人數減少之退費申請及延期或另安排住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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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取得床位/營地之隊伍,應依收費基準將費用匯入指定帳戶,進入步道時應出示山屋住宿床位/營地核准證及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並接受本處人員與向陽派出所身分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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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處保留各項規定之修正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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