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日登山往返申請
嘉明湖國家步道單日往返申請規定
(本申請規定適用嘉明湖國家步道單日往返者及前往布新營地或其他山徑者)
一、申請時間:
(一)入山前30天至前1天開放網路線上申請。
(二)當日申請請至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登山服務站填單申請。
二、申請方式:
(一)嘉明湖國家步道單日往返專案申請
申請人數:每張申請單1名即可送出申請,人員資料填入欄位分為2欄填寫
第一欄位:申請人/領隊(系統自動帶入資料,未成年不可擔任申請人)
第二欄位:隊員欄位到多可填入9人
(二)單日往返許可證於申請成功後產製,請登入山屋申請網站查詢或列印
(三)申請人/領隊須為單日往返人員,不可更換
(四)申請單送出後至入山日前1日下午11時59分,如更換入山日期或增(減)人員,系統將重新發送單日往返許可證,請應攜更新後的許可證,
並接受本處人員與向陽派出所身分核對。備註:嘉明湖國家步道仍須至警政署申請入山證,請注意入山證最後申請時間。
三、單日往返取消:
因故無法前往入山者,應由申請人自行至網站進行取消行程或刪減部分人員。除天候狀況或特殊狀況外(颱風、地震、火災)。
四、單日往返時間:
(一)因台灣黑熊活動頻繁,入山時間為上午3時,離山時間為下午5時前,入山及離山請至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服務站門口進行登記。
(二)避免摸黑下山,於上午10點未到嘉明湖山屋或中午12點未到嘉明湖,建議原路折返,以策安全。
*提醒:登山行程請考量隊伍成員體能,事先規劃每一段落腳程時間,做好時間風險管控,務必設定最後折返時間。
五、如經本分署核准入山者,請確實遵守下列事項
(一)嘉明湖國家步道為法定公告之「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除學術研究經核准外,嚴禁騷擾、捕捉、獵殺野生動物、採集標本、破壞步道原有狀態及干擾湖泊水域生態,或攜出任何未經核准之步道資源,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42條究辦。
(二)入山日不得任意更換人員及增加人員。
(三)禁止於指定地區外隨地露營以及任意丟棄垃圾及廢棄物。
(四)進入嘉明湖國家步道前,需事先向警察單位辦理入山許可證。
(五)入山期間請注意自身登山安全,並應自行辦妥登山或旅遊保險。
(六)請全體隊員務必遵守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相關規定,如有違規或發生登載不實情事,本分署將公告違反事項並依規裁處。
(七)為減少登山意外發生,請務必詳填申請單中各項欄位。
(八)申請隊伍有下列情事者,將處下列罰則:
1. 全隊隊員無故或蓄意以單日往返申請方式夜宿嘉明湖國家步道各山屋、營地或步道內,除須繳交山屋床位或營地費用外,並加收50%手續費(以總住宿費用計算),全隊人員將停止其申請當日往返及入住本分署轄屬山屋、營地之權利1年。
2. 全隊隊員入山及離山前未至本分屬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服務站)門口進行登記及配合身分查核,全隊人員將停止其申請當日往返及入住本分署轄屬山屋、營地之權利1年。
重點提醒
嘉明湖單日往返行程由嘉明湖國家步道入口至嘉明湖,海拔從2,350公尺上升至3,603公尺(上升及下降約1,253公尺),路線來回共計26.8公里,須於14小時內攀登完成,困難度高,對於隊伍人員高山適應及體能狀況極大考驗,申請前應審慎衡量隊伍人員狀況。